阿托斯和达德尼昂凭着军人的敏捷和行家里手的眼光,不到三小时就置齐了火枪手的全套装备。不过阿托斯是个地地道道的大贵族,出手随便得很。只要有件东西让他看中了,人家讨什么价他都照付,从不还价。达德尼昂想开口说他,但阿托斯笑吟吟地把一只手放在他的肩上,他就懂了:讨价还价对他这么个加斯科尼小乡绅来说未尝不可,但对一个气派不输亲王的人来说就是做不得的了。
阿托斯觅到一匹出色的安达卢西亚骏马,周身毛色乌黑发亮,鼻孔肉色火红,四条腿修长漂亮,牙口才六岁。他仔仔细细看了一遍,觉得毫无缺点。马贩子开价一千利弗尔。
其实或许再便宜些也能买到这匹马;可是就在达德尼昂跟马贩子讨价还价的当口,阿托斯已经数了一百个皮斯托尔放在桌上。
给格里莫买了匹庇卡底马,矮墩墩的,长得挺结实,花了三百利弗尔。等到给格里莫配好马鞍、买齐武器以后,阿托斯那一百五十个皮斯托尔已经一个子儿也不剩了。达德尼昂提议阿托斯先在他的那份里用了再说,以后再还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