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师技法细腻,有时将文字予以直观重写与显示,使熟词变成新鲜的生词。这和臧棣拆解成语使之焕发生机的方式有异曲同工之妙。汉诗以及汉语的发展正是落实于这些细微之处。比如《高渐离》中“再也升不过黔首 黑色的头”。“黔首”就是“民”,但在秦国却不能管老百姓叫“民”,只能叫“黔首”。这是根据秦始皇嬴政的官方辞令规范做出的具体规定。说“民”就是违法。读者在乔治·奥威尔《一九八四》的“新语”设定中可以获得相关参考。贾谊在《过秦论》中也曾提及“焚百家之言,以愚黔首”。查考一下就知道“黔”的意思就是黑色,“首”的意思就是头颅。任师在“黔首”之后,直接写出“黑色的头”这样的形象之句,远比还原成“民”更有美学效果和心理效果。
利用汉字构成形成一种独特的写作方式非常有趣,有时任师干脆以对文字的解构以及富有逻辑性的联想,生成一首诗,比如《蛹佣》。蛹佣既是联合词组,也是两个可以分开的单字。每个字的字形和字义都有用。“从蛹/咬穿坟墓也咬穿天空//到佣/不是埋葬,就是殉葬。”不禁让人想起美国的语言诗传统。当代汉诗就是因为语言诗的数量非常少,才造成言说的困难。而任师在自己的语言诗中抓住一切机会表达自己的语言观,比如“语言后的人,先从玫瑰词旁/偷闻到荆棘丛中的花香”,或者“生于语言,也葬于语言/一个一个词的永远流放”,这对当代汉诗写作具有直接的启发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