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族众照例出去觅食。族群中没有太小的孩子,所以全员出动。我忍着双脚的剧疼也走进队伍中。走前我添足了柴,但我担心火堆坚持不了一天。当然,打火机还在我胯部的布包里,但上次用它点火是在特殊情况下。以后若非万不得已,我不会再重复了。在这个蒙昧族群中,我决心彻底回归自然,抛弃一切“科技之物”。野亚当一定是注意到了我回望火堆的目光,他想了想,把我从队伍中粗鲁地拉出来,指指火堆,吼吼地喊了几声。我顺从地点点头(但愿史前人也知道点头的意思),留下来照看火堆。我不由对野亚当生出钦敬之情。他的扁平脑壳倒也有足够的智力,敏锐地抓住了新时代的关键,那就是——在居住地保持一个不灭的火堆。
这可以说是人类史上最重要的发明,此后,在上百万年漫长的历史中,尽管人类向世界各地扩散,但这始终是各部落不变的传统,在各大洲漫长的暗夜中,一个个小小的火堆守护着人类的文明。
晚上这支队伍拖着长长的身影回来。野亚当给我一只兔子,我想他是让我烤给孩子们吃。我把兔肉烤熟了,交给野亚当。他撕下两条后腿首先给我。我赶忙看看四周的族众,怕他给我的特殊待遇让其他人生妒。但是没有。别人目光漠然,没有赞许也没有敌意,几个孩子不看我手中的后腿肉,只是贪馋地盯着剩下的熟肉。这意味着,这两只后腿肉是“守火堆者”应得的报酬。其实今天我已经用野果鸟蛋填饱了肚子,但我感激地接过它,大口吃起来。